一、招聘对象
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荆州开发区高级中学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具有高级中学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高级中学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校园招聘考试:
1. 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社管局具体负责,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荆州开发区社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8333748、 0716-8320628
附件:
1.《荆州开发区2021年高级中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2.《荆州开发区2021年高级中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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